山西:今年二季度17家生产环保不达标重点企业被通报

山西制造网    2016-07-28    浏览量:529

记者7月27日从省环保厅获悉:今年第二季度发现污染物超标排放的重点企业共17家,其中废气超标排放企业4家,6个废气排放口超标,废水超标排放2家,2个废水排放口超标,11家污水处理厂,11个污水排放口超标。

第二季度超标较为严重的有:晋中介休三盛焦化有限公司焦炉烟囱二氧化硫超标倍数2.9倍,山西东方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装煤地面站除尘器出口苯并芘超标2.9倍,朔州天成电冶有限公司氨氮排放超标3.5倍、总磷排放超标7.9倍,风陵渡诚祥污水处理厂氨氮排放超标倍数7.3倍,平定县娘子关污水处理厂总汞排放超标倍数3.9倍,运城市城东污水处理中心总磷排放超标倍数4.4倍。

其中,连续2个季度超标排放的有:长治市瑞达焦业有限公司、朔州污水处理厂、运城风陵渡诚祥污水处理厂、运城绛县城区污水处理厂。

省环保厅依据《环境保护法》对超标企业进行处罚和采取限制措施,限期落实环境违法问题整改。责成9市环保部门对17家超标排放企业进行处罚,并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内容和有关人员责任,于2016年第三季度内完成整改。若第三季度仍未完成整改,在实施罚款处罚的基础上,拟对环境违法企业实施停产限产和按日计罚;违法情况严重的,实施查封扣押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记者程国媛)

 

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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