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河新闻网讯 10月31日,山西省统计局发布1-9月山西贸易运行情况。1-9月,山西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61.1亿元,同比增长6.9%。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9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909.6亿元,同比增长7.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751.5亿元,同比均增长6.7%。
按消费形态分,1-9月,商品零售额4247.5亿元,同比增长7.0%;餐饮收入413.6亿元,同比增长6.5%。
2016年1-9月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主要数据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来源:黄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