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工业企业发展壮大入库入统工作的通知

山西制造网    2021-03-30    浏览量:395

晋企发〔2021〕17号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山  西  省  统  计  局

关于推进工业企业发展壮大入库入统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计局: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省统计局会商决定进一步健全协作联动机制,加强统计信息共享,着眼于推动工业企业发展壮大,做好达规企业单位入库入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以服务企业为抓手,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和数据信息共享,强化帮扶政策宣传和统计标准解读,推进企业发展壮大和入库入统,用良好工作成效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重点工作

(一)掌握工业企业基本情况

在统计部门法人单位名录数据信息的基础上,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全省规下工业企业基本情况开展调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掌握企业实际问题及需求等,建立完善规下工业企业基础信息库,切实摸清规下工业企业底数。

(二)确定年度重点培育对象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从规下工业企业基础信息库中筛选出一批成长性较好的企业、上年度已达规模未入库入统的企业、当年度新开业(投产)并有望达规的企业,建立“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库,进行重点扶持、重点培育、重点监测。

(三)做好入企帮扶服务工作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入企帮扶服务机制,领导干部要带头对“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进行点对点帮扶,对重点培育企业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专家”活动,有效提供政策解读、问题解决、专家指导等针对性服务,推动规下工业企业挖潜蓄能、上规升级。

(四)推进达规企业入库入统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为申报入统企业提供专项指导和技术支持,在规定时限内将经过培育并达到入库入统条件的工业企业名录提交同级统计部门,并与统计部门共同做好申报材料的衔接核实工作。对于已达规模标准但尚未入库入统的企业,要依法依规引导其申报入库入统,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我省“十四五”规划目标,树立“开局就是冲刺、起步就是决战”的理念,部门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加强协调,有效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二)强化协作联动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作为,与统计部门健全完善协作联动机制,在企业摸排认定、重点培育帮扶、申报入库入统等工作环节,密切配合,同向发力,共同推动上规升级工作。

(三)推动政策落地

各地要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杜绝出现申报入库入统和奖励政策落实环节的人为设卡、提高门槛等现象,切实推动入库入统顺畅便捷、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四)防惩统计造假

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落细有关规范文件规定要求,严格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客观真实反映我省市场主体发展成果。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西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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