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 山西民营中小微企业可获50万元奖励

山西制造网    2020-03-16    浏览量:512
 
 
 

企业申报奖励资金需满足的条件包括:

  • 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具有可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存续满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 近3个会计年度没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理、处罚;

  • 在2019年度(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之间)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已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并登记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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