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高耗能行业范围 铸造企业可享受相关电价优惠政策

山西制造网    2020-03-04    浏览量:524

2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明确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对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一般工商业电力用户实行优惠电价政策,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明确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相关事项的函》,函件中进一步明确高耗能行业范围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除以上行业外的工业用户及全部商业用户可享受电价95折优惠。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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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铸造企业可享受此次“阶段性电价优惠政策”

 

铸造工艺是将废钢、回炉料、生铁等金属材料熔化并浇注成合格铸件的循环经济生产过程【针对3391黑色金属铸造】【3392有色金属铸造更体现“轻量化”的理念】,是机械工业的基础产业,在国民经济隶属C33金属制品类(3391和3392小类),不在发改委文件规定的“双高”行业,可以享受95%电价优惠(优惠至6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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