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季已至,高校毕业生们即将踏入职场,开启人生新篇章,入职前了解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至关重要。
在就业手续办理方面,离校时已落实就业单位且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的,要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跟进社保缴纳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接转等手续,并查询档案转递去向。
档案管理有诸多讲究,严禁个人自带档案。高校毕业生离校时,高校会根据其就业去向转递档案: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暂未就业的,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各地人社部门所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 “服务之窗” 板块或 “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 查询,档案转出要按规定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进行。若档案已经在自己手上,建议联系原就读高校,由高校重新审核档案材料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转递。
入职后签约劳动合同也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指出,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等必备条款。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且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者个人需要留存劳动合同。